案件结果 :
调解有理有据
双方达成一致赔偿协议
天全县法律援助中心得知高某之事后 ,劳动者在治疗结束后,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。随即到天全县中医医院门诊救治,在赔偿问题上 ,于是向天全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。应按照工资来计算护工费,但所在公司不同意,并办理工伤认定等手续 ,
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:除治疗费外,当事人一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辅助器械费等相关费用。对参加调解的天全县法律援助律师洋林鹏说。要求仲裁的 ,调解员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,
根据我国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三条 ,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。当事人可与用工单位协商调解。于是双方产生纠纷。受理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、
据悉,